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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商報訊(成檢宣 記者 孫兆雲)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今年7月起,成都市將把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強姦、強制猥褻、引誘幼女賣淫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統一納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範圍。對成都市發生的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性侵案件,不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屬於成年人,均由檢察院未檢部門、法院少審庭專門辦理。對於此類案件,成都市檢察機關將由未成年人檢察部門統一辦理,負責案件的批捕與起訴。
  此外,市公安、檢察院、法院還在規範社會調查報告的格式與內容,積極探索委托中立第三方開展社會調查的新路徑;進一步優化合適成年人人員結構等。  (原標題:性侵未成年人案納入統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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