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包力 通訊員張建國)4歲女童玲玲(化名)在陽臺上玩耍,不慎穿過陽臺護欄從四樓墜落,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此事也引出一場官司,因為涉案房屋是玲玲一家租住的。記者昨天從龍崗法院獲悉,日前,這宗生命權糾紛案件,在該院坪地法庭的精心調解下妥善結案,房東曾某支付原告7萬元賠償款。
   2013年12月20日事件不幸發生後,小玲玲的母親陳某將房東曾某訴至法院,以房屋陽臺欄桿間距過寬不符合安全標準為由,要求其支付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0.1萬元。
   現場調查當日,承辦法官瞭解到涉案房產屬於被告曾某的母親賴某,於是追加賴某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經過仔細查勘和詢問瞭解,案件事實逐步明朗:原告承租房屋前已經過查看,對房屋實際情況有所瞭解,其當時還告知曾某,是一家三口人居住;因為玲玲幼小,被告曾某也囑咐過原告要看管好小孩,註意陽臺危險。租房後,陳某曾用廢舊電線纏繞陽臺護欄以縮小間隙,但並未向曾某要求加裝陽臺護欄等。去年12月20日,陳某夫妻有事外出,只留下玲玲及其8歲的堂哥在裡屋玩耍,不料發生了不幸。  (原標題:租戶女童墜樓 房東賠償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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