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公安:近日,有媒體報道“陝西省西安市一父親反映撞見上初二的兒子在按摩房‘被嫖娼’”。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10月21日回應稱“14歲初二學生被嫖娼報料信息不實”。
  經警方核查,報料人陳某系被舉報按摩店前經營者,因警方多次清查取締,於10月15日將店面轉讓給現經營者,並於10月17日謊稱自己14歲上初二的兒子被嫖娼向媒體報料。經查,陳某隻有一名11歲的孩子,正在福建老家上小學。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原標題:警方回應“被嫖娼”爆料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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